地理解“飞云”的品牌定位和市场环境,他查阅了大量关于智能穿戴设备的行业报告,还参加了几个相关的展会,与业内人士交流。
通过这些努力,他了解到,“飞云”虽然刚刚起步,但他们的市场定位十分明确,主要面向年轻一代的高科技消费者,强调个性化与科技感,深受年轻群体的喜爱。
卢杨梁开始审视这个案件的关键。
他发现,尽管“飞云”的商标与跨国公司的商标在某些细节上有相似之处,但整体设计语言和品牌理念却大相径庭。
他觉得,若能证明两者的市场定位和目标消费者群体存在显著差异,就能为“飞云”提供强有力的辩护。
他决定采取一种全新的思路,将重点放在市场分析和消费者心理上。
卢杨梁在与同事们的讨论中提出了这个观点:“我们要从品牌差异化入手,证明两者的商标设计不会在市场上引起混淆。
‘飞云’虽然在外形上和跨国品牌有相似之处,但它们的产品类型、目标用户群体、甚至是销售渠道都完全不同。”
刘姐听后,点了点头,“这个思路不错,我们不仅要强调商标的外观差异,还要证明消费者在实际购买决策中不会混淆这两个品牌。
你可以搜集一些市场调研数据,看看‘飞云’的消费者群体和跨国品牌的消费者群体是否重叠。”
卢杨梁开始着手准备相关的市场数据,联系了几家行业调研公司,得到了大量关于智能穿戴设备市场的消费者分析报告。
他分析后发现,虽然这两个品牌的产品在某些功能上有相似之处,但在消费者定位上存在着显著差异。
跨国品牌主打高端市场,而“飞云”则注重年轻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,价格也相对亲民。
---####**向法院展示的证据**经过几周的准备,卢杨梁和团队将所有的证据整理成册,准备向法院递交。
证据包括市场调研报告、消费者反馈、以及专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