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头,“可以,市场数据可以用来证明消费者是否真正感知到两款产品之间的差异。
也可以从技术方案上入手,证明你们的产品与原专利的实际应用存在本质区别。”
“如果技术方案不能完全证明创新,那是否意味着我们就只能依赖商道而非法道来应对这场战争?”
卢杨梁问,语气中带着些许犹豫。
刘姐沉默了一会,随后说:“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灰色地带。
我们要保护创新,但也要避免恶意专利的滥用。
你可以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证明他们对技术差异的认知,但也要清楚,专利法不是给每一个小创新开绿灯,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竞争。”
---####**向法院陈述:保护创新还是滥用专利**几个月后,案件进入了庭审阶段。
卢杨梁站在法庭上,准备为‘星辰科技’辩护。
他的论点并非单纯的技术分析,而是从市场层面、消费者认知和企业创新的角度出发,阐述‘星辰科技’在技术上的改进和创新。
“尊敬的法官,‘星辰科技’的音响产品并没有单纯复制对方专利的技术,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独立的创新与改进。
我们通过市场调研发现,消费者对两者产品的技术差异有清晰的认知,并且在实际使用中也体现出了明显的不同。”
卢杨梁的声音坚定而有力,“如果判定‘星辰科技’侵权,将对整个行业的技术创新产生抑制作用,进而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的健康发展。”
对方的律师也提出了激烈的反驳,强调‘星辰科技’的技术并未完全脱离原专利的技术框架,且这种“技术突破”不应视为完全独立的创新,而是“改良专利”。
法院的判决将不仅影响两个企业,更可能为未来的专利侵权案件定下标准。
庭审结束后,卢杨梁心情沉重。
虽然他为客户提供了有力的辩护,但他知道,这一切并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