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瑟思索了片刻:“你们只想过等他们退去后再集结人马打回去,可有没有想过,现在对方大军在外,正是后方空虚的时候。”
泰克斯疑惑道:“什么人马?
我们没有半人马,不过,你说的有点道理,这个血鳞部落之前人口还没我们多,就算这几年多了点还能多到哪里去,来了两百,那他们部落里基本没多少能打的劳力了,这个时候杀过去,我西十精壮狗头人都有武器皮甲,鱼人的老幼岂能挡我。”
孺子可教也。
阿瑟一看这个泰克斯脑子转的够快啊,一点就透,是个可塑之才,只可惜按狗头人的年龄来算,己经是老年人了。
“集合,今晚我们大开杀戒。”
阿瑟一听,赶紧制止:“等等,我们袭击血鳞部落,就算杀光了这些妇孺老幼又怎样,他们还有二百劳力堵在我们矿洞那边呢,等那二百鱼人得知此事岂不是要和我们不死不休,到时候怕是个鱼死洞破的下场。”
虽然,阿瑟希望狗头人部落能赢,但以杀止杀可不是他想要的。
泰克斯一想也对啊,那二百个鱼人可不太好处理,到时候把他们惹毛了,天天堵着矿洞日子也不好过,硬碰硬的话肯定会死伤不少狗头人,这有悖麦克酋长的战略初衷。
而且鱼人还有两个部落呢。
把这一个灭了族,那两个肯定会在危机感的驱使下结成同盟来打。
“是啊,这后果太严重了,那你还说什么,这不是放屁吗”。
阿瑟嘴角一扬,悠悠而然:“我有一计,我们攻而不杀,多掳掠幼崽孩童,然后以此要挟,逼迫鱼人退去,队长以为如何?”
泰克斯听后,两眼放光,来回踱步了两趟后喊道:“集合。”
狗头人们急行军了七个小时后来到了血鳞鱼人的所在的碧玉湖西部,期间遇到了两次森林狼群,双方都是一打照面就各自退后绕开了。
狼群遇狗群,其实双方心里都怕的,各有其道走开是最好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