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抓小偷!”
沈煜琪眼看着小偷即将消失在人群,大声呼喊起来。
然而,在这个时期,人们早己见惯了这种场景,全都纷纷避让,无人上前帮忙。
“艹……”沈煜琪奋力追赶着小偷,对于人们的冷漠他到无可厚非,可这小少爷出门前非要穿上这袭长衫,他就不理解了。
“都怪你,非穿这身破衣服,影响我发挥!”
小偷己跑到长街尽头,再有几步,拐过前面的转角,大概就再也找不到了。
“你说你怎么喜欢穿这衣服?
电视里留洋回来的少爷哪个不是西装革履的?”
沈煜琪颓丧地坐到街边,真是衰到家了,第一天就被偷。
“现在怎么办?
钱包没了怎么回家?
一会你走回去啊,我可走不动。”
死鬼,你叽叽歪歪什么?
丢的是我的钱!
谁让你那么能显,坐个电车给那么多钱。
“切~~你们这什么治安啊。
还什么风华绝代的年月,我真……你的?”
沈煜琪刚想开启骂街模式,一个沉稳的声音在头顶响起。
他顺着声音抬头,一个年轻的男人俯身站在半米远的地方,手上是刚刚永别自己的钱夹。
“呃……”沈煜琪看着眼前的男人,眉眼清隽,漆黑的发丝自然垂下衬得皮肤更加白皙。
那人也是一袭长衫,外面套了一件小褂,垂目看着自己,神情严肃,嘴角微微翘起,却不是笑意。
沈煜琪机械地伸出手,他感觉这人有些眼熟,似乎在哪里见过。
死鬼,你们那个时代的人都这么没礼貌吗?
也不说声--谢谢。
那人还了钱夹己经走远,沈煜琪还呆呆地愣在那,努力地回想着在哪见过这人。
被沈煜祺的声音唤回来思绪,来不及多想,起身追了上去,“是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