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暮雨收起手机,有些无奈,分明犯错的是谭父,但受到折磨和不公正对待的却是孩子,而这个孩子,现在还是自己……真是天崩开局。
也是看小说的时候忘记去关注一下作者是谁了,不然他真想问问,书里的谭暮雨是不是和作者有仇,不然干什么非得把他写的这么惨?
身上穿的衣服己经脏污到不能看,谭暮雨回到阁楼那处划给他的卧室,脱掉身上的衣服。
除了脸上有一块有些红肿的巴掌印,身上倒是完好无损,一点儿伤都没有。
照了下贴在衣柜上的镜子,里头的人和现实里的谭暮雨长得一模一样,就连右眼皮上的那颗小红痣都完美复制粘贴。
谭暮雨讷讷:倒也不用这么还原,整的就跟他身穿了一样。
脑海里不自觉回想起那本饕餮盛宴的肉文巨著,一想到主角受顶着自己的这张脸被酱酱酿酿,道具玩的飞起,被逼的满面春光咿咿呀呀。
谭暮雨又是一阵胃痛,忙捂着肚子蜷到床边。
十分钟后,胃痛过去,他单手握拳,一脸风萧萧兮易水寒。
他决定了!
他要去佛祖面前告状,这一路鸟语花香。
……刺耳的闹铃声响起,谭暮雨睡眼惺忪地起床穿衣。
换衣服时,看着面前全然陌生的环境,又猛然一屁股坐回床上。
不是梦,他穿了,他真的穿了?
谭暮雨不信邪,又用脑袋哐哐撞了几下衣柜门,这下胃倒是不疼了,脑门开始疼。
疼得他差点飚眼泪。
此刻他好想变成一个杀手,给那该死的作者一个大逼兜。
谭暮雨顶着额头快破皮的红印子,一脸郁卒地下了楼。
楼下,谭家人正围坐在餐桌吃饭,其乐融融。
谭父看着报纸,谭母给儿子夹菜,而大哥谭天赐正一边玩手机一边叫嚷:“够了,我不喜欢吃这个菜,夹这么多干嘛。”
谭母嗔怪道:“你这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