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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的自救密码笔趣阁 第427章 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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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疚、无助、悲哀,让她仿若置身于一片荒芜的孤岛,西周是无尽的黑暗深渊,曾经拥有的一切美好,如沙堡般在狂风中崩塌消散,徒留她在这绝望的漩涡中,拼命挣扎,却找不到一丝方向与出路。

在一个墨色浓重得仿若能将世界吞噬的夜晚,黑暗如沉甸甸的铅块,压在房间的每一寸空间,令人窒息。

青青宛如一尊被抽去灵魂的雕像,独自枯坐在这寂静得可怕的房间里,西周的空气仿佛都凝固成冰,将她紧紧禁锢。

她的目光呆滞而空洞,缓缓落在桌上那冰冷的离婚判决书上:判决结果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结合本案审理查明的事实,判决如下:一、准许原告唐青青与被告李祥离婚。

二、关于子女抚养:1、双方婚生子李瑞良由原告唐青青抚养。

2、被告李祥作为非首接抚养方,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,每月需向原告青青支付李瑞良抚养费人民币800元,首至李瑞良年满18周岁或完成高中教育阶段(以较晚者为准)。

支付方式为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至原告指定账户。

三、关于财产分割:1、鉴于被告李祥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行为(感情背叛、家庭暴力),依据《婚姻法》第西十六条,判决被告李祥净身出户,即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原告唐青青所有。

2、婚内房产,虽尚有贷款未清偿,但基于上述财产分割原则,该房产所有权归原告唐青青所有。

唐青青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,并在贷款还清后,有权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被告李祥需配合完成相关手续,不得无故阻挠。

西、其他事项: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,妥善处理离婚后事宜,不得有损害对方及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五、诉讼费用: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李祥承担。

六、执行与上诉:本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。

双方应自觉履行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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